2010-9-24 11:22:43 阅读155 评论0 242010/09 Sept24
2010-9-20 10:22:14 阅读47 评论0 202010/09 Sept20
各县(区)人民政府,滨州经济开发区、高新区、北海新区管委会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事业单位,市属各大企业,各高等院校,中央、省驻滨各单位:
市经信委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规划局、市财政局、市质监局、市工商局、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《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意见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二○一○年四月十九日
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意见
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规划局市财政局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
为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,促进我市节能减排,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转发
2010-9-17 9:46:57 阅读55 评论0 172010/09 Sept17
4.3 消防车道
4.3.1 高层建筑的周围,应设环形消防车道。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,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,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,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。
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,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(可利用楼梯间),其距离不宜超过80m。
4.3.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,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,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。
4.3.3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,应设消防车道。
4.3.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.00m。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.00m,消防车道上空4.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。